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绿化管护项目
招标人名称: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二、最高限价:
本管护项目共涉及7个地块,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本管护项目共涉及7个地块的绿化养护、保洁,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2、质量标准及规格
2.1质量标准及规范:合格,现行相关规范。
3、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验收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投标人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6、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一年,年度考评合格的经讨论后可以续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专业。
1.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满足“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至少配置6人,要求配备的人员中必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员C类证书,人员配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标后到场人员必须是拟派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
1.4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1项绿化或公园或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或者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9、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25日14 时00分;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绿化管护项目
招标人名称: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二、最高限价:
本管护项目共涉及7个地块,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本管护项目共涉及7个地块的绿化养护、保洁,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2、质量标准及规格
2.1质量标准及规范:合格,现行相关规范。
3、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验收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投标人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6、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一年,年度考评合格的经讨论后可以续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专业。
1.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满足“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至少配置6人,要求配备的人员中必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员C类证书,人员配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标后到场人员必须是拟派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
1.4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1项绿化或公园或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或者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9、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25日14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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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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