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柘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柘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
2.2、采购编号:HNFH
2.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1个标段;
柘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采购限额:350万元;
2.6、服务期限:120日历天(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2024年4月 16日—2024年4月22日8:30时—12:00时,下午 15:00时—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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