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美食与商圈优惠活动系统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投入业务 | 活动内容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美食与商圈优惠立减活动 |
1、持卡客户通过广银信用卡APP活动页面,指定时间内可通过现金、积分、权益的组合模式领取或购买优惠券,消费时出示广银信用卡APP二维码付款,可实时核销优惠券且同时完成剩余金额支付;可通过广银信用卡APP二维码付款实现买单立减。 2、活动类型可分为全量/分众客群(含特定城市/客群/商圈等)开展。 3、活动优惠可实现各合作商品牌门店专用、城市内合作品牌通用、单城市、单品牌可配置多种活动模式及优惠内容。 4、已购优惠的订单、使用状态可通过广银信用卡APP查询。 5、在票券页面/活动页面可实时展示库存剩余数量及进度条。 6、前端展示支持活动定位及筛选等功能,供客户按需搜索与展示优惠商户(如按使用场景、所在位置、活动优惠、商户类型及名称、可用名额等维度搜索)。 7、美食券适用门店,可显示当下美食券适用各门店地址及点击可跳转高德地图显示位置;同时展示门店联系方式,客户可选择是否点击拨打门店电话进行联系。 8、用户购买的未核销的优惠券支持退货、过期自动退款,买券金额、积分等全额原路退还客户。 9、广银信用卡APP二维码为银联二维码。 |
一、活动系统功能 根据业务需求设计并搭建活动专区,并与广银信用卡APP对接: 1、前端展示支持活动定位及筛选等功能,供客户按需搜索优惠商户(如按使用场景、所在位置、活动优惠、商户类型及名称、可用名额等维度搜索)。 2、支持多样化的活动模式,客户端参照同业实现优惠券核销、买单立减等一键买单的活动模式。 3、根据业务需求支持多维度地配置活动名额的功能(如按城市、品牌、门店等维度配置)。 4、需确保客户使用其所持有的广银信用卡完成优惠活动支付(含优惠购买、优惠核销后交易剩余金额支付等)。 5、根据业务需求传输活动对应订单的领取、核销、退货、退款等情况以及对应品牌、门店信息、订单对账信息(字段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类型、签约主体、品牌名称、门店名称、核销门店、优惠前金额、优惠金额、实际支付金额等)传送至卡中心系统。 6、提供定制化的线上核销及对账报表,包括支持根据业务场景调整报表、T+1日生成报表、报表的线上查询及下载。其中,报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对应的订单、核销、退货、退款等信息。 二、活动运营服务 1、提供商户及活动配置服务,包括月度批量配置需求且配置时效为7个工作日,每周批量配置且配置时效为2个工作日。 2、服务商可在不影响活动对外展示的情况下更新或修改商户或活动配置,且可在系统后台审核广银信用卡APP活动对外信息,避免活动的临时性变更导致客诉及卡中心客服接线成本。 3、服务商内部制定复核流程确保广银提供的商户及活动配置信息能准确、无误地配置至相关系统,如出现客户未享受优惠情况,需积极配合协助查核原因及立即执行解决方案。 4、提供活动商户结算资金垫支及结算服务,且结算周期为优惠核销后的3个工作日内。 三、系统运维服务 1、提供7*24小时系统运营维护、信息安全保障服务,建立响应及处理机制,可应卡中心对于系统故障、客户投诉等方面的需求开展排查处理。 2、服务商可灵活响应卡中心业务需求,包括应卡中心营销方式的变化需求,及时开展营销模式的开发和改造;根据卡中心系统的并发情况及业务需求,提供系统(含软硬件)升级迭代服务。 |
2024年5月30日-2025年5月31日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及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5月30日-2025年5月31日
2、服务地点:不限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采购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响应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域名注册证》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需提供证明文件),且域名必须经过ICP备案,需提供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备案详情截图(含ICP备案主体信息及服务信息)。
(三)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1年利润为正。
(四)须提供对采购方的合作商户配置服务,提供服务配置时效承诺书(提供商户及活动配置服务,支持月度批量配置、配置时效为7个工作日,支持每周批量配置、配置时效为2个工作日,如不提供,则视为无法提供商户及活动配置服务)。
(五)须提供对采购方的合作商户活动款项的垫支结算服务,提供结算服务承诺书(客户每笔优惠券核销产生的补贴费用,由供应商于优惠券核销后3个工作日内结算至采购方各合作商账户,如不提供,则视为无法提供结算服务)。
(六)2021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美食或商圈优惠活动服务项目,包括优惠券立减案例至少1例及买单立减案例至少1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为证明,内容需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起止时间,敏感信息可脱敏,可有效证明服务案例即可。
(七)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申请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至响应截止日期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采购方声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采购文件领取
(一)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00至2024年4月17日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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