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23】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珲春市合作区太阳村、珲春口岸南侧。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2327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29平方米,新建联检楼、货检业务用房、货物监管业务用房、海关前置货物查验用房、边检勤务综合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各1栋,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 59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4535.06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1年4月16日-2024年4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①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②投标单位拟派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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