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已经由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招标人为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2.3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翻建岐山路、辽河街及宁山路排水管线,同时对混接到雨水管线内的混接点位进行改造摘除,共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岐山路(黑龙江街-辽河街)工程,由西向东铺设D=0.6m排水管线260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辽河街(昆山路-崇山路)工程,由南向北铺设D=0.6-0.8m排水主管线1260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同时修建雨水口及D=0.3m雨水连接管;宁山路(北陵大街-辽河街)工程,由西向东铺设D=0.6m排水管线680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摘除混接点位排水管道工程,零星铺设改造D=0.3-1.5m排水管线880.3米及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恢复破坏的路面对混接点位上下游现状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清掏。
2.4设计周期: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15日,共10日历天,完成项目设计工作,出具设计图纸(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移交等项目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2975.37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44万元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08:30时至2024年4月22日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请登录)领取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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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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