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延吉市中医院5G移动卒中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2.交付地点:延吉市中医院
3.项目编号:JLCR2024-CG10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5.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安装、人员组织、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维保能力;
①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④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提供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协商文件获取
1.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4月22日16时前,确认。
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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