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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保定模组采购项目,预估金额1400万元(含税),拟选取1名中标人。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保定模组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服务,采购模组100万片。
1.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交货期:首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50万片模组)及调测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剩余批次按招标人要求供货。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4 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1.5 (请登录)
1.6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389380.53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名称须为NB-IoT无线数据终端)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标识),须提供许可证、核准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2.1.4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通讯模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及其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页,合同内容须体现“通讯模组”字样。
2.1.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均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截图)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2.1.6 本项目允许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为合法代理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函。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1.7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保定模组采购项目,预估金额1400万元(含税),拟选取1名中标人。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保定模组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服务,采购模组100万片。
1.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交货期:首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50万片模组)及调测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剩余批次按招标人要求供货。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4 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1.5 (请登录)
1.6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389380.53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名称须为NB-IoT无线数据终端)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标识),须提供许可证、核准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2.1.4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通讯模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及其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页,合同内容须体现“通讯模组”字样。
2.1.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均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截图)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2.1.6 本项目允许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为合法代理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函。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1.7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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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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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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