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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1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文件
日期:2024-04-1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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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1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

处置竞价活动文件

项目编号: YTD

甲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公告

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开展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活动,欢迎符合本文件所列条件要求的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响应邀请,以密封文件的形式提交活动响应材料。

1.1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1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

1.2项目编号: YTD

1.3项目(公司)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庙朱村(甲方地址)

1.4项目内容:

1.4.1项目供货数量

1.4.1.1标段一:裕中电厂1号机组+3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20万吨,实际数量以甲方产出为准。

1.4.1.2标段二:裕中电厂2号机组+4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20万吨,实际数量以甲方产出为准。

1.4.2项目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4月30日止。

1.4.3项目底价设置:

本次不设置

2.合格乙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2.1乙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乙方营业范围应包含炉渣的处置、综合利用或建材生产与处置。

2.3乙方应具有运输炉渣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其技术能力由甲方现场核实。

2.4 乙方属于中间贸易的,应提供与炉渣暂存场所、综合利用或建材生产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接收、环保协议等证明材料,贮存场所须有环保部门备案手续,其技术能力由甲方现场核实。

2.5资质证明材料如下:

2.5.1有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乙方应提供炉渣利用、处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环评批复意见、项目环验批复意见(按照环保规定属于自行验收的,提供公示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

2.5.2无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乙方,需将炉渣运输、处置给有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终端用户,需提供:

(1)与终端用户签订的相关利用、处置环保协议;

(2)终端用户的营业执照;

(3)终端用户炉渣利用、处置的项目环评报告及其环评批复意见、项目环验批复意见(按照环保规定属于自行验收的,提供公示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

(4)与终端用户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双方环保责任和义务。

2.6 乙方运出的炉渣原则上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暂存和处置;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如发生环保、污染、没有综合利用等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7乙方须本着就近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置炉渣的原则。承诺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环保管控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政府重大活动应急管控等)甲方不负责运输车辆白名单的协调,合同签订后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运输比例,从2024年7月1日起,新能源车每月运输量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提高新能源车辆运输比例。

2.8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三年没有被当地环保部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

3.报名方式:

3.1报名时乙方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资质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纸质版,也可按照要求将报名登记表、资质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电子版文件发至甲方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2竞价活动保证金:

3.2.1响应人需在竞价活动前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本次活动保证金金额:3万元。

3.2.2竞价活动保证金须以响应人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保证金须注意: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竞价活动无效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2.3接收竞价活动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3.3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乙方,在缴纳竞价活动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次活动。

3.4未成交响应人可选择将本次活动保证金留存在甲方银行账户,作为下次活动的应缴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要求: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并签订处置合同。原有合同户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不缴纳竞价活动保证金,但需出具履约保证金担保竞价活动保证金的函。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可以作为本次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若未按时缴纳款项,视为成交方放弃成交,甲方将扣除全部竞价活动保证金,拉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活动资格。

4.1履约保证金

4.1.1成交后成交人两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5.乙方对副产品炉渣质量应不持异议,乙方应对副产品炉渣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出价,视为乙方已现场查看并认同其品质,并接受合同期内合同炉渣质量及品质的各种变化,甲方不作品质保证。

6.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8时,响应人请将资料提交至甲方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日期:2024-04-1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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