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山县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衡阳市水利局、衡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发改(2023)307号文、衡水许(2023)88号文、衡水许(2023)89号文、山水利(2023)6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山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山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一)衡山县中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主坝坝基帷幕灌浆从强风化基岩顶部灌至坝基10Lu线以下2m, 帷幕灌浆长度为144m,灌浆间距2m。(2)副坝坝体高程231.63m平台至强风化基岩1m范围内采用高喷灌浆防渗,高喷灌浆长度为179m, 灌浆间距为1m,231.63m平台至坝顶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3)发电隧洞更换启闭设施和闸门,隧洞钢板内衬170m, 引水支管重建50m。(4) 老旧管理房改造,并新建管理用房30m², 并通水通电。(二)、衡山县道仁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大坝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灌浆至相对不透水带(q<10Lu)上限以下5m, 与上次除险加固垂直防渗轴线重合并与上次除险加固坝肩帷幕灌浆区域搭接。(2)对上游现状破损开裂的砼预制块护坡进行拆除更换;对坝顶路面进行砼硬化;下游坝脚整修排水棱体;下游坝坡采用草皮护坡。 (3)对现状输水高涵、低涵进行永久封堵,并对涵管管周进行充填灌浆;在左岸新建输水高涵、低涵,采用ø800水平定向钻内插DN560PE管的输水涵洞、新建消能井和启闭机房、灌溉渠,采用铸钢斜拉闸门启闭,并对高涵尾水渠进行加固整修。(4)防汛公路改造;(5)对溢洪道进行清渣除杂,对溢洪道尾水渠进行整修加固。(6)新建水库标识(名称)、界桩、安全警示牌、太阳能灯、防汛砂池,白蚁防治。(三)九牛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对上游现状砼预制块护坡破损开裂位置进行拆除更换,同时增设排水孔;(2)对坝顶路面进行硬化,并在上游侧新建波形护栏;对下游坡面进行修整后采用草皮护坡,移除坡面上的电线杆,坝坡新增横向、纵向排水沟、集渗沟,新建水库库名;(3)坝基采用帷幕灌浆,帷幕灌浆轴线沿上游坡脚布置,并延伸到两岸坝肩,孔距2.0m, 设计灌浆至相对不透水带 (q<10Lu)上限以下3m;(4)将溢洪道原控制段顶部挖除后将控制段加高,对泄槽段进行改造,重建消能设施,采用消能井消能;(5)对现状输水涵进行永久封堵,并对涵管管周进行充填灌浆;在左岸新建输水涵,采用ø800水平定向钻内插 DN560PE管的输水涵洞、新建消能井和启闭机房,采用铸钢斜拉闸门启闭。(6)新建管理用房、水库标识(名称)、界桩、安全警示牌、太阳能灯、防汛砂池,白蚁防治。总投资:1295.27万元;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不包括洪水期)。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衡山县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衡山县中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衡山县道仁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九牛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不包括洪水期)。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 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 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4月12日~2024年05月07日 10:00 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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