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镇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字【2022】8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望都城镇内(阳光北大街、繁荣路、富强路、昌平街)。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改建4条道路管网及配套工程,阳光北大街、繁荣路、昌平街、富强路,全长7820米,包括4条道路的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及配套工程。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标准执行。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 的6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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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5 09:00至2024-04-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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