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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24-2026年江苏联通G.655纤芯光缆(混缆)和GYXTS光缆集采项目、JS-G-K1-2024-2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江苏联通G.655纤芯光缆(混缆)和GYXTS光缆集采项目;
1.1.2 采购内容:G.655纤芯光缆(混缆)和GYXTS光缆;
1.1.3 项目规模: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
1.1.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相关产品集采结果确定,以先到者为准;
1.1.5 交货期:自招标人下发订单之日起28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 到货地点:江苏省,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1.7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实际应答为准;
1.1.8 质量要求:合格;
1.1.9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中标份额60%,第二名中标份额4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产品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347元/公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光缆销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其中须至少包含G.655纤芯光缆(混缆)和GYXTS光缆销售业绩各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4 检测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包含G.655纤芯光缆(混缆)和GYXTS光缆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各一份(任意芯数均可) ,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1)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检测报告无效:①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②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③提供的报告原件扫描件须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3)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检测报告所示性能指标,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须对24芯GYXTS光缆产品进行送样,中标厂家的样品由招标人留存。
注:
(1)未提供样品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样品本身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商标,或是具有暗示性印记等相关标记,否则不得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9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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