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一)出租人:喀喇沁旗河道灌区管护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F法定代表人:卞雪军单位性质:事业单位住所:喀喇沁旗锦山镇(二)出租标的简介:1.耕地承包期限一年,即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取一次性支付租金。2.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标的编号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地类情况及基本情况 招租面积(亩) 租期(年) 竞租底价(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竞价步长值(万元) 标的物当前使用状况 使用要求 1 1 乃林水厂后 耕地 45 1 ******** ******** ******** 耕地 只能用于耕种 2 2 乃林水厂后 耕地 22 1 ******** ******** ******** 耕地 只能用于耕种 3 3 乃林水厂后 耕地 12 1 ******** ******** ******** 耕地 只能用于耕种 备注:上述地块以现状为准。特别说明: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喀喇沁旗河道灌区管护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功,意向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5.由于该片耕地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耕地范围内,严禁使用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产品。二、使用权转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上述资产转租经喀****喇沁旗财政批准。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对转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内宏评报字〔2024〕第6号),结果已在喀****喇沁旗财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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