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堆乡刘家寺村一事一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峰堆乡刘家寺村一事一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þ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499932.79元(肆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贰元柒角玖分)
采购需求:峰堆乡刘家寺村一事一议项目
本次采购的主要工程内容为:
新建引水口一座,新建预制灌溉水渠157米,新建渡槽285米,新建DN300过河埋地管道60米,新建分水口3座,跌水一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需提供2022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可辨,明示可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6.其他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2)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4月14日至2024年04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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