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柘城县垃圾处理场堆体膜覆盖项目(二次);
2.2 采购编号:柘财采竞-2024-1;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 ;
采购柘城县垃圾处理场堆体膜覆盖(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6 质保期:1 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采购限额:1800000.00 元;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5.1 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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