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组件与施工服务,主要包含支架及太阳能电池板安装、适配器及汇流箱安装、电缆线敷设等。
1.1.2预估规模:预估含税金额2185.57万元。
1.1.3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4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交付。
1.1.5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3名,具体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预估采购容量(MW)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第一名 |
50% |
4.4 |
1092.785 |
亳州、淮北、蚌埠、安庆、黄山、滁州、池州、淮南 |
第二名 |
30% |
2.64 |
655.671 |
合肥、阜阳、六安、铜陵、马鞍山 |
第三名 |
20% |
1.76 |
437.114 |
宣城、宿州、芜湖 |
合计 |
100% |
8.8 |
2185.57 |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基准价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基准价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基准价(不含税,元/WP) |
1 |
光伏组件(含支架) |
1.05 |
2 |
光伏组件安装、施工(含辅材) |
1.19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6三类安管人员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1.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光伏施工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1.8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安徽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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