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宜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项目房源遴选 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庆龙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H0QT24Z100100
2.2项目名称:宜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项目房源遴选
2.3项目地点:安庆北部新城
2.4项目概况:在安庆北部新城遴选安置房源350套(约45500?平方米)及以上。
2.5招标范围: 在安庆北部新城区域内(东起集贤关,西接怀宁县月山镇,北依大龙山,南临石门湖),分三个包遴选安置房源 350 套(约45500 平方米)及以上,包1、包2分别遴选安置房源135套(约17550平方米)及以上;包3遴选安置房源80套(约10400平方米)及以上。(每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数量≥3家,选择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评分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况,则按照各供应商报价的金额由低到高排序;若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评分排名并列第一且供应商报价的金额一致的情况,则进行现场抽签选定中标单位。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包的投标,但投标人不可重复中标。若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包已中标,则该投标人其他两包的投标文件评分自动不计入排名。)
2.6服务期:
1)现房交付期限:中标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期房交付期限:按中标人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时间内交付,交付前须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标准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8〕17号)。
2.7最高投标限价:均价5500元/平方米
2.8包别划分:三个包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4年 3 月18日至2024年 4 月 8 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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