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金台区段)用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用地手续办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金台区段)用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金台区段)用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00秒到 2024 年 04 月 18日 23时 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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