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2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2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4-15-20。
2.项目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和外聘人员意外伤害险及重疾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2150.00元。
5.最高限价:582150.00元(负责参与灭火救援的指战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725元/人/年;负责参与日常业务工作和办公室业务指战员、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255元/人/年)。
6.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为全州在编指战员、直管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总计978人(负责参与灭火救援的指战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708人;负责参与日常业务工作和办公室业务指战员、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270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只为1个包件,包件内容不可拆分,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件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无效。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行业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保险类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要求。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1)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和外聘人员意外伤害险及重疾险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①专项授权委托书②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3.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8其他要求: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注: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