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和鱼儿山镇。(2)建设内容:100MW光伏电站,临时占地约4000亩。新建1座储能站占地1.3582公顷。规划建设储能:20MW/80MWh。(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4)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至2024-04-17,每日
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30 。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和鱼儿山镇。(2)建设内容:100MW光伏电站,临时占地约4000亩。新建1座储能站占地1.3582公顷。规划建设储能:20MW/80MWh。(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4)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至2024-04-17,每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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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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