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便民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村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137592元(含暂列金5566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便民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1000万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37592.00元; (暂列金额:55664.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甲供材料费:0.00元, 其他说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 09:00:00 至2024年04月17日 17: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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