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昭苏县察汗乌苏乡达力图村农村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察汗乌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昭苏县察汗乌苏乡达力图村农村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检查井230座,排水管道5.6 km, 入户管道2000米,沥青路面拆除和恢复1000m2,硬化地面拆除和2000m2, 拆除和恢复D50U型渠500m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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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4)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8)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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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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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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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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