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独山港镇西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港路延伸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独山港投〔202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平交许[2024]50000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境内,起于现状引港路与海涛路交叉口,改造起点交叉口后往南一直延伸至一线海塘,项目终点与待建安澜工程道路相交,终点位于与待建安澜工程交叉口,本次实施总长279.2m(终点与安澜工程交叉口由安澜工程实施,本次仅实施至终点交叉口以北)。本项目路基宽度按双向六车道断面布置,路基横断面宽度为 29.0m,横断面布置为:29.0m=1.0m 钢护栏分隔带+2×0.5m左侧路缘带+2×3×3.75m行车道+2×1.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道路路面结构:路面采用 4cmSMA-13+6cmSUP-20+8cmSUP-25+20cm水稳基层+34cm水稳底基层。
本项目总投资2836.88万元,建安费1693.40万元。
2.2 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加宽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标准路基宽度为 29.0m。
2.3 招标范围:独山港镇西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港路延伸段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控制信号、路灯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6 标段划分: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moc.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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