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维保分公司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维保分公司信息综显屏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信息综显屏配件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性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 并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人需提供任意一张近3年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乙方需对物资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物资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物资合格证。
3.供货业绩要求:无。
4.经营记录要求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7)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报价人不能是暂停合作关系及信用评价为C、D级的物资供应商(自本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发布之日)。
请报名供应商对以上4-6条内容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投标(报价)人技术条件
1.执行的技术标准
应符合《LED电子显示屏通用规范》并且质量技术标准按国铁集团统一公布的技术标准执行,国铁集团技术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采用现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国铁集团关于技术条件的使用相关规定。
2.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无。
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4.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4.1总体要求:无。
4.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无。
4.3使用环境表 无。
4.4标准设计图纸或电气接线图:无。
4.5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无。
4.6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无。
(2)包装:填写制造厂名称、不能因包装不良而对产品造成损伤等。
(3)运输和储存: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或雨淋等。
4.7其他技术要求 无。
5.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三天内更换合格产品。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按实际发生影响赔付。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实际发生影响赔付。
(4)影响列车:按实际发生影响赔付。
(5)导致行车事故:按实际发生影响赔付。
6.售后服务及要求:
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或技术指导安装的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
7.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质保期一年。
- 投标(报价)人商务条件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哈尔滨铁路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哈尔滨铁路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维保分公司
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到厂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8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100%。
提供发票类型: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1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2. 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下达成交通知书并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供货。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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