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四合一”的评审规定及晋煤行发1561号《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对于已经形成的事实蹬空区需要对蹬空区资源的可采性进行论证,编制“蹬空区可采性论证报告”,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二号煤矿2、3、4号煤层蹬空区可采性论证报告。。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最高限价:大写:贰拾伍万柒仟叁佰元整;小写:25.73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的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3.1.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4月9日17:00起至2024年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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