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HZX-202403KM007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税务》内刊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税务》内刊印刷项目,该项目采购包含两项:
(一)2024年至2026年每年6期3万册,两年共计12期6万册;
(二)每年预留厂家每期50册,每年底一次性制作合订本50本。(注:《云南税务》内刊每期的合订本是包含在《云南税务》内刊印刷品每期完成印刷数量中)。
以上两项包含《云南税务》内刊的印刷、排版、设计、校对、材料、装订、打包、物流等涉及到的全部各环节费用。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服务地点:供应商收到《云南税务》内刊资料定稿后7天内完成印刷、包装,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方式2天内送达货物,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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