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文学馆“鲁迅家”展厅布展(二期)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广东文学馆“鲁迅家”展厅布展(二期)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所)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文学馆“鲁迅家”展厅布展(二期)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文学馆“鲁迅家”展厅布展(二期)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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