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孕镶钻头涡轮钻具提速技术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932.80万元(含税 税率6%);招标人为钻井工艺研究院,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情况简介:
2.2 标的物:在招标人指定井队作业现场进行孕镶钻头涡轮钻具提速技术服务施工,包含工具、人员、运输等技术服务全过程,详见合同明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区域。
孕镶钻头涡轮钻具提速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本企业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需提供关联企业的相关性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备评委审查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专业服务设备清单,其中至少包含1项孕镶钻头涡轮钻具提速技术服务所需的专业设备采购(例如发票或其他凭据)或者自行制造生产能力(例如设备图片、合格证、技术参数表等)的证明。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4月09日 09:00:00至2024年04月14日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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