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亭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经由枣庄市·山亭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城乡水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山亭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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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山亭区2、工程规模:对山亭区80个未通水自然村实施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形式是采用规模化、单联村供水的形式,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实施水源工程、配套村内管网、进行入户施工等实现12月底前自然村通自来水。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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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一标段资质等级范围:(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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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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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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