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水闸重建工程 已由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枣强县水利局 ,资金来源为 省级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重建南干渠张屯闸和张庄倒虹吸进出口段。
2.2招标范围:枣强县水闸重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张屯闸工程;第2标段:张庄倒虹吸进出口段工程
本次招标评标顺序为:先评1标段、再评2标段,若投标人在1标段中中标,将自动失去2标段的中标资格。
2.2.1工期:
(1)第1标段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2)第2标段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2.2.2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水闸重建工程 已由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枣强县水利局 ,资金来源为 省级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重建南干渠张屯闸和张庄倒虹吸进出口段。
2.2招标范围:枣强县水闸重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张屯闸工程;第2标段:张庄倒虹吸进出口段工程
本次招标评标顺序为:先评1标段、再评2标段,若投标人在1标段中中标,将自动失去2标段的中标资格。
2.2.1工期:
(1)第1标段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2)第2标段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2.2.2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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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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