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验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项目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验收
2.2建设地点:阿城区新利街道先锋村、蜚克图街道光明村和亚沟街道吉祥村
2.3招标控制价:69.45万元
2.4验收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1万亩,全部为旱田。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项目初验服务、工程复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验服务:1.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4.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8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田间监测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初验: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工程初验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竣工决算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3.7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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