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的${项目名称},已由满审服投字﹝2024﹞18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太湖路道路(二期)工程施工招标
2、建设规模:
3、工程地点:满洲里市泰山街南侧,湖北街北侧,西侧紧邻部队驻地
4、工程内容:新建一条长度366米,全宽30米的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90;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已落实。(施工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元)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X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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