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FQZCS-C-G-240005
项目名称:国能源创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场平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能源创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场平施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国能源创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场平施工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能源创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场平施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能源创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场平施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供应商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格式内容自拟附在响应文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2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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