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决策立项。(请登录)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管道、管件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管道、管件采购
2.2项目编号:M41
2.3实施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郑隔压换热站建设工程,热源为新密市裕中电厂,敷设2×DN1400供热管道经新郑市向航空港区供热,在新郑市预留DN900热力接口向新郑市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热能力300MW。
2.5采购范围: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管道、管件采购,供应商负责管道、管件的设计、制造、油漆、包装、运输到现场交货,并协助货物安装、调试、试验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交货期要求:7日内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9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企业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钢管类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前(请登录)报名,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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