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京浦口开发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地质灾害评估服务
2、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3、比选范围:本次比选是为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服务。该项目位于浦口区桥林街道,占地面积约102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容积率0.18,绿地率25.70%,建筑高度8.10m,建筑密度25.35%。站规划总设计规模3.0 万m3/d,建设内容有:污水泵房、配电间和除臭设备系统等。建安费约1368.69万元。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对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开展前期地质勘查及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阐明评估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②分析论证评估区域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③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作出评估区域适宜性评价结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4、最高限价:人民币5148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日历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2.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中国政府招标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2.6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凡为本项目提供监理、设计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或与以上服务有利害关系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比选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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