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气体分析仪、在线监测年度备件(三)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24AT136043501718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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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气体分析仪、在线监测年度备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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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时间 |
即日起至2024年04月09日,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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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地点 |
√投标人应当登录申请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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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包括设计、制造(含备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具体以第四章合同协议书和第五章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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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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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气体分析仪、在线监测年度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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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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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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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 2、标的物的制造商或配套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本项目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材料),具备全部标的物的供货能力。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按注册或增资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公布的卖出价折算)。 4、投标方具备完整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投标方需在投标书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业绩(需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不守信名单。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7、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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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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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资格或业绩;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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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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