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城区107国道滨河路下穿涵洞泵站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403-411721-04-01-551177 ,招标人为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城区107国道滨河路下穿涵洞泵站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XPGC
2.3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西平县
2.4 项目概况:1、工程含提升泵站1座,闸门格栅井1座、阀门井2座、缓冲井1座,管理房1座。2、拆除恢复荷兰砖人行道、拆除恢复车行道、新建砼路面。3、新建DN1200螺旋焊接钢管,DN800螺旋焊接钢管,DN10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DN18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闸门、启闭机、平面格栅、弯头、雨水井、套管、止回阀、蝶阀、潜水排污泵等。
项目总投资10785522.99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
2.7 计划工期:60历天/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特定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3.3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具有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请登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3日8: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3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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