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已由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4-370302-89-01-456889,招标人为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淄川区孝妇河沿岸城镇排水管网贯通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淄川区孝妇河沿岸城镇排水管网贯通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淄博市淄川区。
2.3建设规模: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淄川区孝妇河沿岸城镇排水管网贯通提升项目,包括孝妇河沿线污水管网贯通工程、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合同估算价:4196259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05月01日开工;2027年04月30日竣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完成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5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4月05日至2024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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