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G2024001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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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年) | 否 | 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验收要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1,800,000.00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1、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选择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均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本采购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2、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03至 2024-04-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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