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阳江市直属粮库准低温绿色储粮技术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预算为5046300元;招标人为阳江市粮安粮油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阳江市直属粮库准低温绿色储粮技术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1:阳江市直属粮库准低温绿色储粮技术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内容2:阳江市粮安粮油管理有限公司3-9仓封窗口。
项目总采购预算:人民币504630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阳江市直属粮库准低温绿色储粮技术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本次招标只接受所投产品(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标(若产品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允许同一产品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3日9时00分到2024年4月11日17时30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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