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区域空闲场地环境绿化整治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招标范围内的场地土方平整及绿化苗木种植等内容。
2.2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人民币2618279.27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excel 清单与PDF不一致的以 PDF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象山区域空闲场地整理绿化用地面积约34100平方米,种植绿化苗木种植约1560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excel与PDF不一致以PDF为准)。
2.6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
3.3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9其他主要人员资格:(1)应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师、资料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3.10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成员不得复用;
3.11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3.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 密要求(提供保 密承诺书)。
3.1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 月 11 日(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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