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四川建设有限公司眉山景贤华府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四川建设有限公司眉山景贤华府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303线尼提至康玉宗热村段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303线尼提至康玉宗热村段建设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8线竹巴笼至林芝公路重点路段整治改建工程(然乌段)土建施工第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8线竹巴笼至林芝公路重点路段整治改建工程(然乌段)土建施工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高峰至田坎公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高峰至田坎公路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建养一体化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钢筋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眉山景贤华府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合同金额8.94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4年4月,竣工日期:2027年3月。主要工程:总用地面积134.98亩(含绿地17.37亩),总建筑面积29.08万㎡,容积率2.8,绿地率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3万㎡,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78万㎡,共新建26栋楼,其中1#楼~24#楼为层数为22F-26F高层纯住宅,25#楼、26#楼为两层配套用房;共建安置房2292套,户型面积为64㎡、94㎡和124㎡三种。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303线尼提至康玉宗热村段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区(县)。合同金额2.067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3月,竣工日期2024年3月。主要工程:路基土石方挖方66.2万立方米,填方3.33万立方米;M10浆砌片石4.92万立方米,C25片石砼3.96万立方米,主被动防护网1.88万平方米,边坡防护0.93万平方米;大桥1座186m(6-30m预应力砼T梁桥),中桥5座233m(13m空心板);涵洞54座。
2.1.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8线竹巴笼至林芝公路重点路段整治改建工程(然乌段)土建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区。合同金额4.23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2年12月,竣工日期:2026年12月。主要工程:全线主要工程量:主线路基挖方16345m³、填方66539m³;防护工程(M10浆砌片石4420.4m3、C25片石混凝土19284.3m3);排水工程C25混凝土2047.1m3;特殊路基处理防崩塌主动防护网2960m2、冻土换填3426m3、挡雪墙14580m3、铅丝石笼14550m3;沥青混凝土路面122606m2;平面交叉2处;涵洞43道(拆除重建、新建及利用5道)、桥梁130.8m/3座(利用1座,新建2座);防雪崩明洞175m/1座、隧道1855m/1座、平行导洞1880m/1座、水泵房1座、风机房1座,变配电站1座及段内交安工程等。
2.1.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高峰至田坎公路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区(县)。合同金额0.66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23年9月,竣工日期:2024年9月。主要工程:公路全长10.086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一座为南江河大桥:跨径组合为(60+120+60)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钢构,桥梁全长245米,宽9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钢材、钢绞线、钢筋网片)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2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无。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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