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比选公告
1. 竞标条件
本项目 寻甸县城清江路排水泵站应急建设项目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寻发改投资【20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寻甸县城清江路排水泵站应急建设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仁德街道,具体为清江路(前进河旁)
2.2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主要含三部分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一体化泵站直径4.2米,高9.1米,总排水规模7200m³/h,单泵设计流量为3600m³/h,扬程为5m,功率为75kw;二是新建泵站进水箱涵及检查井,箱涵为钢筋混凝土方沟,截面尺寸为2米*0.9米,长约18m;三是建设配套电力设施,新增箱变一台。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寻甸县城清江路排水泵站应急建设项目总投资388.4万元,建设资金政府投资。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3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