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08
项目名称:2024年如皋市主城区政府投资建管养内日常零星工程设计整体打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65%计算。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列入2024年建管养内日常零星工程(含领导临时交办事项)单项设计费30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包含建筑、道路、管网、桥梁河道等项目(含相关配套和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整体打包设计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设计费用提前达到100万元,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
7.磋商响应函。
8.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3 17:00 - 2024-04-16 09:00 ,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
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