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固井公司基地HSE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固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符合长庆固井公司“三标一规范”3.0建设要求,打造生产基地HSE标准化基地建设样板,在遵循长庆固井公司“HSE标准化基层队三标一规范”管理指南的要求下,拟采用专业服务团队,对基地安全警示目视化、道路标线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建设,根据公司各生产基地实际安装的标准化制作项目进行统计测算,实际产生费用根据最终实际工作量为准。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含税)。(工作量将会根据招标人计划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费用以实际制作安装工作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服务商前往长庆固井公司高沟口、庆城、靖边、定边、乌审旗生产基地就安全警示目视化、道路标线等HSE标准化内容进行勘察、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对长庆固井公司生产基地安全警示目视化、道路标线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建设。建设标准满足长庆固井公司“HSE标准化基层队三标一规范”管理指南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资产运营状态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新公司财务报告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标准化建设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3.4人员要求: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须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装员工2人。所有人员须为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上级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已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5服务商需承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进场施工安装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承诺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8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有一个相同的股东、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时须承诺:①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供应商准入资格,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年不得交易。②投标单位在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不存在员工经商办企行为。
3.10投标人如属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相关承诺及证明材料。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09日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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