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2042.7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对沈阳市供排水能力实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配水厂3座、传输泵站1座,扩建配水厂1座,改造老旧水厂8座及水质检验中心设备更新,新建输配水管网180.885千米,改造配水管道50.04千米,新建排水管道0.726千米,管道修复11.676千米,管道清淤9.848千米等。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沈阳市西部区域近期(辽中)供水工程(管道部分)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2098500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工程输水管道起点为三环路现有输水管网中的预留甩头,终点为辽中茨榆坨新建配水厂预留接水口处,管网总长约72千米;不含涉铁部分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5-05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1 标段(包)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38144.6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4)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5)联合体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投标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及市政施工比例、责任和权利,如未明确,联合体将不被接受。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03 08:30至2024-04-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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