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杉青港村东圩四好公路建设灌溉设施损坏重建工程 已由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镇分中心 受理本次招标申请,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仓镇杉青港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250PE管道埋地敷设375米,拖拉施工30米;dn200PE管道埋地敷设375米,拖拉施工15米,配套PE管件若干,出水口32个,闸阀井2个,道路修复3处等;
2.3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23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企业主要负责人4个岗位的A证)、B、C 证(1个),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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