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粱良种推广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高粱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粱良种推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⑪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粱良种推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②省级农业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及B证以上);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财务要求: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⑧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⑨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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