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康乐县水务局以《康乐县水务局关于康乐县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康水务发【2024】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康乐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康乐县北部的八松乡,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7.07k㎡,水土流失面积13.47k㎡,占土地总面积的79.05%。地理坐标介于东径103°27'48.51"~ 103°30'5.785",北纬35°13'58.561"~35°18'30.897"之间,属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洮河流域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拔介于2200-2500之间,涉及八松乡的纳沟村、八松村等2个村。新增治理面积6.67k㎡,包括谷坊工程、护岸工程、岸滩绿化、封禁治理、补植补种及水土保持宣传等措施。其中,工程措施包括修建植物谷坊10座,生态护岸1300m,防冲消能坎30m,水土保持科普长廊15m,植物措施包括岸滩绿化1h㎡,封禁治理666h㎡,封禁界碑2座,宣传牌1座,标语牌4块,水保国策宣传材料各1000套,补植补种10h㎡。
2.2 工程等级: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相关规定,沟道滩岸防护工程防洪标准依据防护区耕地面积和所在区域划分为两个等级,本工程位于北方土石山区,防护区耕地面积<10hm2,工程等级为II等,防洪标准为 5年一遇洪水。护岸设计级别为 2 级。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P16453.3—2008)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谷坊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为按10 年一遇 6h 最大暴雨设计。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林草措施级别采用3级;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16453.2-2008),整地工程防御标准按10年一遇 6h 最大降雨量设计。
2.3 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康乐县北部的八松乡,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7.07k㎡,水土流失面积13.47k㎡,占土地总面积的79.05%。地理坐标介于东径103°27'48.51"~ 103°30'5.785",北纬35°13'58.561"~35°18'30.897"之间,属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洮河流域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拔介于2200-2500之间,涉及八松乡的纳沟村、八松村等2个村。新增治理面积6.67k㎡,包括谷坊工程、护岸工程、岸滩绿化、封禁治理、补植补种及水土保持宣传等措施。其中,工程措施包括修建植物谷坊10座,生态护岸1300m,防冲消能坎30m,水土保持科普长廊15m,植物措施包括岸滩绿化1h㎡,封禁治理666h㎡,封禁界碑2座,宣传牌1座,标语牌4块,水保国策宣传材料各1000套,补植补种10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总工期: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12月30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施工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 2021、2022、2023 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企业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9年4月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 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担任技术负责人);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3 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3日08时59分至 2024年04月26日08时59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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