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标段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完成1.负责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查。2.负责收集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地质灾害深度危险性评估工作所需资料,开展现场踏勘工作。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编制地质灾害深度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二标段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完成三峡能源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核准咨询服务,负责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用地预审、完成送出工程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及专题(含电磁辐射)、水保、林地可研专题等手续办理。
(3)三标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完成三峡能源安龙兴隆镇风电场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及安全预评价方案编制及审查,负责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取得专家组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一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至少各完成1项及以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查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成果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间无两年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2二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间无两年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至少协助建设单位完成1个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咨询(需提供合同和成果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3三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间无两年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至提供1个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安全条件论证及安全与评估报告编制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成果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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