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海绵城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2024】16号文件、庆让发改发【2024】17号、庆让发改发【2024】18号、庆让发改发【2024】19号、庆让发改发【2024】24号、庆让发改发【2024】25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让胡路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海绵城市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让胡路区中央大街及西槐路周边、乘风庄及银浪地区、西寨居住小区、一区及八区、铁人大道西侧周边、龙南地区。
2.3建设规模:包括(1)中央大街、西槐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对道路两侧管网进行排查清掏、维修,同时建设DN300污水管道4.7km, DN150污水管道1.7km,改建DN600管线130m,修建污水提升井8座等。(2)乘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DN300污水截流管线3.2km,维修更换DN800-DN1000雨水管网400米,对上游管网进行排查清掏、维修等。(3)西寨居住小区排水系统完善项目:改DN300雨排管线85米,DN100雨排管线9米,雨水井5座,设置雨水花园3处,下沉绿地1处,透水铺装149平方米等。(4)一区及八区排水设施完善项目:建设溢流雨水2座,雨排管线29米,建设雨水调蓄设施69.4立方米等。(5)铁人大道西侧易涝区改造项目:DN150集水管2500米,DN200排水管1000米,雨水过滤装置、雨水截流设施5套、旱溪型排水沟2300m2、生态型排水沟900米、生态铺等。建设用地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80%。(6)龙南地区易涝区源头治理项目:DN150集水管3000米,DN200排水管1500米,雨水过滤装置、雨水溢流口、旱溪型排水沟1700m2、台地式排水、生态型排水沟1180米、砾石带型排水沟、盖板排水沟、生态铺等。建设用地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90%。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7日内提交成果
2.6估算总投资:8190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及区政府投资。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大庆市让胡路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设计费费率(中央大街、西槐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费费率2.65%;乘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费费率2.65%;西寨居住小区排水系统完善项目设计费费率2.65%;让胡路一区及八区排水设施完善项目设计费费率2.65%;铁人大道西侧易涝区改造项目设计费费率3.46%;龙南地区易涝区源头治理项目设计费费率3.4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
3.2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4 月01日 17:00 至 2024年04 月 10 日 00:00 。
5.2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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